征稿启示 | 中国通信摄影协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摄影活动征稿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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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6月15日
2. 优秀手机摄影作品将用于举办北京国际摄影周2021“云影像”大众手机作品展(简称“云影像展”)。
3. 相应的优秀作品将选送中国摄影家协会、新华社等权威机构举办的摄影展览。
2. 入选“云影像展”的作者,将获得北京国际摄影周的参展证书及纪念品。
“云影像展”投稿 :所有手机摄影爱好者均可参与。
3. 征稿类别
4. “届展”组投稿作品收集后,协会将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首先评出优秀作品120件(通信纪实类、社会纪实类和艺术类各40件)入选“届展”,其中每位作者不超过两件作品。
5. “云影像展”投稿作品(须为手机摄影作品)收集后,协会将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评选,入选作品参加北京国际摄影周2021 “云影像”大众手机摄影大展。
2. 所有投稿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投稿者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保证投稿作品没有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 所有投稿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4. 纪实类投稿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作品不得加边框。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包括拍摄的时间、地点、事件要点等)。
5. 入选作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原始影像必须是作者本人用摄影器械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即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资格。
6. 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对入选作品进行使用,并不支付报酬。
7. 主办方有权在中国摄影家协会、新华社等举办的其他活动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对入选作品进行使用,并不支付报酬。
8. 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9. 中国通信摄影协会对本征稿启事及展览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